关于“新三板+H股”的推进问题一直是市场关注的话题。4月19日,北京商报记者从接近全国股转系统人士处了解到,全国股转系统与港交所将在4月21日下午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这也意味着“新三板+H股”的推进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首批试行的新三板企业而言将大大增加融资渠道,而“新三板+H股”的推出,将有利于新三板与国际市场接轨。
“新三板+H股”将出炉
“全国股转系统将与港交所在4月21日下午签署合作备忘录,证监会是批准这件事情了,后续工作还将由双方进一步的协商来确定。”4月19日,接近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如是表示。这也意味着“新三板+H股”的推进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1月底,全国股转公司业务部总监孙立曾表示全国股转系统将推动对外开放和合作,实现挂牌公司在新三板和境外交易所两地同时挂牌上市。彼时,全国股转系统的这一表态被市场解读为一种积极的利好信号,即新三板企业有望不需要摘牌后再去港交所挂牌,“新三板+H股”的模式在未来可期。
资深投融资专家许小恒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所谓“新三板+H股”,是指注册在境内的公司同时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和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的行为,或先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再在香港联交所发行H股的行为。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人士分析认为,从法律框架上来讲,这本质上跟A+H模式类似,A股有A股的发行流程,H股有H股的发行流程,现在只是“新三板+H股”而已。也就是说,挂牌新三板的公司,通过向国际部申请,然后去港交所挂牌。
新鼎资本董事长张弛介绍道,目前来看简单的“新三板+H股”就是两地分开上市,增发的股份在境外交易,原有股份在境内交易,监管机构分开监管。
关于具体的细节问题,上述接近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人士表示,“其中涉及到的比较细节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协商”。另外,该人士表示,新三板企业“符合条件了就可以申请,这就相当于按照港交所的条件再增发一批股份”。
试点企业引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市场消息指出,“新三板+H股”将进行先期试点,试点企业或将在4家以内,且以生物医药行业公司为主。由此,关于优先试点企业的话题引发市场热议。
张弛表示,“新三板+H股”推动刚开始只能是试点。
一类是新三板挂牌企业直接在港交所发行一部分股份。这种类型新三板企业符合条件的都可以去,可以不用在新三板摘牌。另一类是全流通。在张弛看来,“新三板+H股”不是简单地在新三板和港股同时挂牌。张弛认为,全流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三板+H股”。“如此一来,同样的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在新三板买卖也可以在港股买卖。”张弛如是说。
在张弛看来,此次推出“新三板+H股”主要是针对生物医药行业等公司。提及原因,张弛解释称主要是之前港交所相关制度性措施针对的企业也包括此类。据了解,从去年底以来,港交所就不断推进上市制度的改革。其中,在今年2月,港交所就《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文件》进行了市场咨询,建议修订上市规则以促进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包括尚未盈利或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去港上市。
许小恒在谈及“新三板+H股”推出的初衷时提到,从港交所来看,港交所大尺度求变以及最近的一系列改革,为新三板带来了压力。
张弛认为,由于新三板流动性等问题,一部分优质企业从新三板摘牌。推动新三板企业同时在港交所上市,其中一个考量是留住新三板优质的企业资源。
知名新三板政策研究人士布娜新表示,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将实现在新三板和港交所两地同时挂牌上市,对于首批试行的新三板企业来说,将大大提高企业国际化程度、增加融资渠道,并逐步化解流动性问题。
加速与国际市场接轨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三板+H股”推出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新三板市场将真正可以同其他市场进行接轨,市场的独立性将会逐步提升。
张弛表示,此前企业去港股上市需要搭建复杂的VIE架构,新的政策出台之后,新三板公司就可以直接在港股发行一部分股份。新增发股份的股东在境外交易,原先的股东在境内交易,也不需要换股东的身份。“这对于新三板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原来想撤材料去港股上市的企业,就解决了去港股上市摘牌的问题,也不用搭建VIE架构。”张弛如是说。
实际上,在新三板历史上曾有过一例新三板企业试图在港股同时挂牌的案例,不过最终未能成行。在市场人士看来,“新三板+H股”的推动在技术层面没有大的问题,存在的难点是同一企业主体在两地估值的差异性。张弛表示,成熟的市场不应该是两地分开上市,在条件成熟之后理想状态是实现“新三板+H股”互联互通。“港交所的流动性相较新三板要好,若是能够完成互联互通,连通之后也有利于拉动新三板的流动性,两边的估值和流动性或将会趋于一致。”张弛进一步补充道。
许小恒认为,“未来新三板的定价权和流动性都因存在H股市场而得到改善”。布娜新亦表示,“新三板+H股”是股转系统寻求对外开放合作、推进国际化改革工作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等问题的突破口,此举推出后可以预见的是,新三板将发挥联动国内资本市场与国际资本市场的桥头堡作用。